2020年農村冷庫建造補貼政策及申報方式
一、申報對象
支持縣級以上家庭農場示范場、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聯合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三年內未發生生產(質量)安全事故、環境污染、損害成員利益等嚴重事件和無不良信用記錄,2020年1月1日后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項目完工的主體均可申報。優先支持“三區三州”深度貧困地區和未摘帽貧困縣、新冠疫情防控重點地區和鮮活農產品主產區、特色農產品區域范圍內多地點、多數量、多類型冷庫配套建設的申報主體。
二、建設內容
1、節能型通風貯藏庫。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設地下、半地下貯藏窖或地上通風貯藏庫,采用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相結合的方式保持適宜貯藏溫度。
2、節能型機械冷庫。根據貯藏規模、自然氣候和地質條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組裝式建筑結構,配備機械制冷設備,新建保溫隔熱性能良好、低溫環境適宜的冷庫;也可對閑置的房屋、廠房等進行保溫隔熱改造,安裝機械制冷設備,改建為冷庫。
3、節能型氣調貯藏庫。建設氣密性較高、可調節氣體濃度和組分的氣調貯藏庫,配備碳分子篩制氮機、中空纖維膜制氮機、乙烯脫除器等專用氣調設備,對商品附加值較高的產品進行氣調貯藏。
4、其他配套設施設備。根據產品特性、市場和儲運的實際需要,規模較大的倉儲保鮮設施,可配套建設強制通風預冷、差壓預冷或真空預冷等專用預冷設施,配備必要的稱量、除土、清洗、分級、愈傷、檢測、干制、包裝、移動式皮帶輸送、信息采集等設備以及立體式貨架。

按照農業農村部要求,倉儲保鮮設施建設規模在500噸以上的,應配備具有通信功能的信息自動采集監測傳輸設備,具有稱重、測溫、測濕、圖像等信息采集和網絡自動配置功能,實現信息采集監測傳輸設備與重點農產品市場信息平臺互聯互通。
三、補貼標準
農產品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工程以區級以上家庭農場示范場、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包括聯合社)自籌資金建設為主,中央財政資金采用先建后補的方式予以支持。中央財政資金主要用于補助新建或改擴建農產品產地倉儲保鮮設施建設和相關設備購置。依照“雙限”標準,即單個建設主體補貼比例上限不超過倉儲保鮮設施造價的30%(湖北省和貧困地區放寬至50%),有條件的地方可安排地方財政資金適當疊加補貼;另一方面,實行定額補貼并限定上限,單個主體補貼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具體定額補貼標準由地方制定。
四、申報方式
符合條件的農業經營主體自即日起到當地農業農村局報名,根據申請情況,擇優選擇項目實施主體,或過農業農村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直報系統或農業農村部重點農產品市場信息平臺進行網上正式申報。